公 示
各位教师:
根据法学院院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(修订)(法学院〔2016〕2号)文件精神,经教师个人填报,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议,现将审议后的法学院院聘学术岗位竞聘人员学术业绩情况进行公示(请到法学院教工群共享文件查阅)。
说明:
1.以学校“学术研究管理系统”导出的“重点学术工作量考核分”为基础(学校已计分项目,删除自评分),核定增加教学优秀奖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、出版专著(已获出版基金资助,但未获校重点学术工作量分者)等项目的重点学术工作量分。
2.单独核算近3年新引进人才博士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。
3.一般学术工作量得分,按照《法学院学术工作量量化表》标准计分。
4.科研类项目结题分按项目结题时间对应的文件计算分值(各成员的贡献率不变)。
公示期:到3月14日下午4点止。若有异议,请向喻文莉副院长反映。联系电话:88342208
法学院
2016年3月11日